SMART原则有五项基本内容:具体(Specific),可衡量(Measurable),可以达到(Attainable),相关性(Relevant),有截止期限(Time-bound)。
明确性
所谓明确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。明确的目标几乎是所有成功团队的一致特点
实施要求:目标设置要有项目的衡量标准,达成措施、完成期限以及资源要求,使考核人能够清晰地看到部门或科室月计划要做哪些事情,计划完成到什么样的程度
衡量性
衡量性就是指目标应该是明确的,而不是模糊的。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,作为衡量是否达到目标的依据。
实施要求:目标的衡量标准遵循”能量化的量化,不能量化的质化“。对于目标的可衡量性应该首先从数量、质量、成本、时间、上级或客户的满意程度五个方面来进行,如果还不能衡量,还可以将达到目标的工作进行流程化,通过流程化使目标可衡量
可实现性
目标是要能够被执行人所接受的
实施要求:目标设置要坚持员工参与、上下左右沟通,使制订的工作目标在组织及个人之间达成一致。即要使工作内容饱满,也要具有可实现性。
相关性
目标的相关性是指实现此目标与其他目标的关联情况。
实施要求:目标设置要从项目全局考虑,把握各阶段目标的相关性和工作任务的关联,从而起到互补的效益。
时限性
目标特征的时限性就是指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。
实施要求:目标设置要具有时间限制,根据工作任务的权重、事情的轻重缓急,制订出达到目标的时间要求,定期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,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的变化情况,以方便对下属进行及时的工作指导,以及根据工作计划的异常情况及时地调整工作计划。